第六十九章 君主立宪


小说:大清1888  作者:骑射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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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大清红军消灭了陕西宝鸡的最后一个土围子的时候,一场立宪风暴在中华大地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只要是那稍微体面些的小老板,买办,不知道立宪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从大清日报,天津邸报,皇家新闻报这种发行量超过30万份的大报,乃至金陵文娱报,胡同报这种流行小报,立宪的进展和信息都充斥着各个版面。而官方报纸则会顺带批驳一下对面宪法的虚伪性。不过第二天江对面的报纸就会立刻发文反驳。颇有些后世中苏论战的味道。
  当满脑子想着女人的薛夜坐上了回到南明本土的火轮船的时候,同一时间,相隔1000公里的两座超级大城市里。两位穿着龙袍的23岁少年,各自对着前面的一堆话筒,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宣读着大清/大明帝国的宪法正文。
  “大清帝国/大明帝国宪法……”
  “朕以国家之昌隆及臣民之福庆为衷心欣荣,依承于祖宗之大权,对及将来之臣民,宣布此不磨之大典。惟我祖我宗赖我臣民祖先之协力辅翼,肇造我帝国以垂于无穷,此乃我神圣祖宗之德威并臣民之忠诚武勇、爱国殉公,以贻此光辉国史之成迹。朕回思朕之臣民即朕祖宗忠良臣民之子孙,体奉联意,奖顺联事,相与和衷协同,益使我帝国之光荣宣扬内外,使祖宗之遗业巩固于永久,此希望相同,责任悠归,堪分负担,勿庸置疑。朕承祖宗之遗烈,践万世一系之帝位。朕思念朕之亲爱臣民即联祖宗所惠抚慈养之臣民,愿增进其康福,发展其路德良能,并望依其赞翼,扶持国家之进展,乃践履明文五年10月10日之诏命,兹制定此君宪,以示朕所率由,停使朕之后嗣与朕之臣民,及臣民之子孙,永遵行之。国家统治之大权,朕承之于祖宗,侍之于子孙。朕及朕之子孙将来须循此宪法条款实行而无惩。
  朕珍重臣民之权利及财产之安全并予以保护,兹宣告于此宪法及法律之范围内,应使之完全享有。帝国议会于明文六年召集,以议会开会之时为此宪法生效之期。此宪法之某项条款至将来遇有改宪之必要时,朕与朕之继承统治之子孙执提议权,议案交付议会,议会依此宪法规定之要件议决之,朕之其他子孙及臣民不得敢试纷更。朕之在朝大臣,应为联任施行此宪法之责。联及将来之臣民,应对此宪法负永顺之义务。”
  那位穿着明黄色龙袍的青年人一口气读完了这段话。
  很快,下面的记者们不少人就反应过来:“这不是大日本帝国宪法的发布敕语吗?”
  “对不起,各位记者朋友,刚刚拿错文本了。“
  ……
  另外一位青年的肺活量就不需要经受考验了。光绪慢条斯理的读起了这份大清帝国宪法。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然法律虽经诏命,不经议会批准者,亦不能见诸施行。
  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
  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六、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付议院议决。
  八、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九、爵赏及恩赦之权。恩出自君上,非臣下所得擅专。
  十、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涉分歧。诏令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
  十二、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十三、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十四、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
  十五、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十六、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十七、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十八、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十九、臣民应专受法律所定审判衙门之审判。
  二十、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二十一、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二十二、臣民现完之赋税,非经新定法律更改,悉仍照旧输纳。
  二十三、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
  第二天,大清日报和大明日报继续了他们相爱相杀的撕逼大战。
  ”伪明宪法发布会现场误用日本宪法,媚日丑态暴露无遗。“
  ”***伪清宪法之虚伪。“
  ……
  不仅仅是清明两方如何在报纸上不遗余力的撕逼。西方社会对两国宪法的评论也呈现了不同的观点:偏向南明的日本,英国等国批判北清宪法中有大量规定君权的内容:“大清帝国宪法只是拿来巩固封建君主权力的东西罢了。”而偏向清国的德国和俄国报纸则认为:“大明帝国宪法完全没有明国特色,生搬硬套的照抄立宪是假立宪。”而我们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则是照例把两边都批判了一顿,不过没什么人理他。
  11月19日。
  南湖总督李鸿章在告别了一众送行的官员后,登上了从徐州开往北京的火车。
  ”唔……“火车缓缓的开动了,周围的树木开始飞快的向后飞去。
  ”老爷。“小厮拿来了一本洋书。
  李鸿章接过了这本沉重的大部头,挥手让小厮退下。独自看起了这本带着印刷油墨香味的书来。
  时间随着书页不断流动,李鸿章却已经看得入迷了。完全没有意识到已经天黑了,车厢里的煤油灯被小厮轻手轻脚的打开。
  “老爷,该吃饭了。”
  两鬓斑白的李鸿章那千沟万壑的额头上挤出了几道皱纹,不过随即又消逝了。
  “嗯。”李鸿章折了一下书页。
  ……
  11月22日,李鸿章到达北京,再次踏入了久违的紫禁城,面见慈禧太后。
  几天后,慈禧下令,二品以上大臣的任命,都需要觐见她才作数。
  矛盾开始激化了。
  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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