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血袋子


小说:天启默示录之东鳞西爪  作者:杜牡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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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点心来了。”房门口响起一个娇滴滴的声音。
  小二领着侍女进来。沙萱一副俏丽可爱的打扮,手里端着五彩缤纷的甜点,黑衣人把她拦在门外。
  范特西趁小二愣神的间隙,一个箭步迈过,一把将沙萱拽进房内,紧紧搂住她的腰臀。盘子打翻,甜点碎了一地。
  年轻男子的气息扑面而来,让少女心中小鹿乱撞。范特西抱得那么紧,结实的胸膛挤压着沙萱的胸脯。都什么时候了,他竟还轻薄我?沙萱抬起眼,范特西的脸凑近着,眼看就要吻上她的唇。她想要挣脱,却感到身体逐渐失去了力气。
  “我就说嘛,什么点心。小色胚还真猴急。”小二在外嬉骂。
  沙萱的脸烫的厉害,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体内的压抑似乎要喷涌而出。她不由抬起胳膊,抱住了范特西的背。
  “你伸出舌头做什么。”范特西伏在沙萱耳畔轻轻说。
  “你…”少女从迷离中惊醒,她有些气恼,双手用力推开小范。
  “别乱动。”范特西警觉的瞥了眼身后,反而抱得更紧了。“好好听我说。三件事,第一,十美糖丑丘杏林湖畔,第二,狼豚,浪荡放棒,第三,鱼市街与戴士接头,把前两个告诉他。”
  “怎么跟他接头,我出不去。”沙萱没好气的瞪着他。
  “你这么聪明,一定有办法。如果有话带给我,记得用那壶。”范特西做了一个扳的动作,又凑近沙萱的耳朵,“十美糖丑丘杏林湖畔,狼豚,浪荡放棒,万万别忘…”
  沙萱被吹来的气弄的直痒,她一把推开小范,甩身离开。门外的小二见了发丝凌乱衣衫不整的少女,嘴里荤话没完,“你家少爷有点短呀,有点快呀,小妮子没尽兴。”黑衣人将沙萱擒住,锁入隔壁单间。
  范特西听着门口的动静,轻叹一口气。戴士,钩子我已经放了,该你咬了。囚大与我的命已是风中残烛,但戴士,你清楚什么更重要。
  金瘸子曲着左腿,一瘸一拐的走入无路山庄外堂中厅。山庄里人不多,灯没点,冷清。瘸子在中厅驻足片刻,便继续挪向管堂。他收到栗小兵的口信,回来继续完成对账,羊一墨还在水牢里关着,做不了。
  中厅的位子上忽然亮起一盏灯,一个人影站起来,走向瘸子。瘸子稍有些讶异,这人…模糊的印象里,是外湖来的公察,头发长些的那个。
  鲛在金瘸子面前四五步的距离停下,他并起双腿,脚尖对准瘸子,脸却恰到好处的隐没在阴暗中。“郝想来的不在场证明找到了。”
  瘸子沉默着没搭腔,转身继续往管堂走。
  “栗小兵杀了他。这条命,也得算你头上。”
  瘸子停下脚步。
  阴暗中的鲛,嗅了嗅鼻子,“你身上有熟悉的味道。我接触的命案不少,杀人不眨眼的有很多,其中两类最难处理。一是把杀人当做习惯,二是把杀人当做技能。他们从来不会因慌张而露出马脚,也从不会为杀人内疚。区别在于,前者总抑制不住自我的兴奋,而后者,更像一潭死水。”
  瘸子的身体晃了晃,打了个喷嚏。
  “确实,公察不能凭借味道抓人。如果执堂是第一现场,你有充分的证据不在场。但如果执堂不是第一现场呢?”鲛走出阴影,向前一步。
  “动机,杀人的动机。这长时间困扰着我。直到陈缸的小本子。你没想到,也许你已经处理干净他身上相关的物件,但陈缸,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会有一本事记。精确的处理痕迹,是你的谨慎,更是你的疏忽。”
  “金忠渠,”鲛打开本子,“街头替人写信的瞎子,一个隐姓埋名藏匿起来的人。为何会化用带有强烈提示的假名,或许,带着刻骨的仇恨藏了十年的人,是多么想让仇人看到他的名字。为何不直白一些,大气一些。”
  鲛与背对自己的瘸子陷入短暂的沉默,这个名字,已经被大湿地遗忘太久了。
  山河故人,银诚河
  “很遗憾,公察也不能凭借动机抓人。我需要一个确凿的证据,能将罪行铁板钉钉的证据。陈缸的脑袋后面有一个针孔,小而隐蔽的针孔。而在我说出那个名字后,我知道你一定会把它交给我。”
  金瘸子缓缓转身,微微喘着气,露出缺了一角的门牙。他放下手中的针,“你叫做鲛。鲛,”他盯着鲛通红的双眼,“你的同伴在哪里。”
  鲛的胸腔忽然剧烈的起伏,他紧握住颤抖的双拳,垂下的长发拍打着他的脸颊,一滴水滴落在大理石的地板上。
  “栗小兵,该在杀父亲的路上吧。”瘸子抬起头,眼中漾起一丝痛苦。“何苦助…”
  “住嘴!你这个杀人的混蛋,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法,为了秩序,为了子民!银诚河的命是命,陈缸的命就不是命吗?他做错了什么,凭什么无辜枉死,凭什么?!”鲛在中厅里怒吼着,青筋暴突。空荡的厅堂回响着他的愤怒。
  “你把账算错了。”金瘸子拔起左腿,一扭一拐的走向鲛,他擦过鲛的肩膀,一直走到中厅最大的那把躺椅后面,轻轻一划。
  “看看。”瘸子垂下手。
  椅子里有一张人脸,面色灰白,嘴唇黑紫,双眼紧闭。鲛皱紧眉头。
  “没死,活的。”瘸子稍稍往下划开,瘦弱的身体渐渐显露,完全嵌在厚厚的椅背里,皮肤上的血管根根可见,血液在里面上下涌动。
  “这是血袋子。晓家买来小孩养着,养到十几岁,开始做血袋子。”瘸子掀开椅背,粗大的管口已被封闭,仍然有鲜红的血点在表面渗出,“插在身体上,给他们换血,老头子喜欢用男孩,晓户真喜欢用女孩。”
  “然后?没有然后。一个血袋子能用五年。”
  “我曾经是一个血袋子。”金瘸子的眼神变得空洞。“但我逃出来了,是父亲收留我,养着我,教我各种本领,读书,写字,算术,和杀人。”
  “我的腿是父亲打断的。小时我经常从逃跑的噩梦中醒来,有一天,父亲说我再也不用逃了。我不怨父亲,残废改变人的身体,还有心。”
  “十八岁那年,父亲告诉我,去杀栗小兵。”
  “杀人的是奸邪,你们惩治奸邪。你们惩治眼前看到的,能抓住的,怕你们的,你们无法惩治看不到的,抓不住的,你们怕的。自欺欺人的,是你们,欺软怕硬的,是你们,助纣为虐的,是你们。栗小兵是人尽皆知的杀人犯,晓家是人尽皆知的王八蛋,除了你们不知,除了你们的法不知。”瘸子的音调不响,却掷地有声。
  内堂的通门忽然打开,铅二爷幽幽的走出。“鲛大人,当家的要见你。随我来。”他恭敬的鞠了一躬。鲛甩甩满头的长发与思绪,大踏步的跟过去。铅二回首看了眼金瘸子与划破的躺椅,“想睡进去嘛。”话中凉意,冷到骨里。
  “铅二爷,放他一个人在外堂合适吗?”鲛边走边问。“你莫担心,山庄自会有人看着他。年轻的公察,当家的让铅二问你对案子的意思。”铅二轻轻拍着鲛的肩背。“金瘸子要抓,栗小兵,”鲛咬紧牙根,“不必抓。”
  千山红镇郊一处偏僻草屋,一条草狗低着头走过,对着路边的野草摇晃尾巴。铁棍对准鼻梁挥过,草狗栽倒在地。
  黑衣人围住草屋,手里举着火把。夜晚的火焰,会为人们照亮行路;白日的火焰,是嘴里含着血的恶汉,截断每一条求生的路。
  栗小兵走出来,用木棍拨开草屋外围的藩篱。他深吸一口气,木棍在手心敲打三下,一脚踹开歪斜的屋门。
  靴子上的钉轮转个不停。“嗨,朋友,小兵看你来啦!”栗小兵扯开自己红色的围巾,兴高采烈的打招呼。
  草屋内的陈设很简陋,木桌木椅,木柜木床。桌上放着烛台,下面压着几本书,书里夹着一杆笔与几张黄纸。椅子上坐了一个老人,圆顶的帽子,穿着长褂子,还算整齐干净。
  栗小兵走过去,用木棍挑起老人的下巴。老头的脑袋耷拉向一边,嘴角淌着干了的黑血,眼窝里深深的黑洞,似是在瞪着来人。“呵,谁把你扎瞎啦。过去太久,记不清了。”红棍子脱下帽子,他侧身一跳,翻坐在木桌上。“他们都说我是最残忍的人,其实啊,我是最讲理的人。我最喜欢什么,大家一起和和气气把生意给做了,赚大钱,吃吃饭,喝喝酒,吹吹牛逼。我最讨厌什么,就是有人捣乱,有人不干,有人有钱不赚。简直愚蠢,简直可恨。”栗小兵啐出一口痰,弹在老人脚边。“谁人挡我财路,我就杀他全家,谁人不给我活路,我就杀他全家。事情有因才有果,怎么能说我残忍。怎么能说我残忍!”
  栗小兵伸出两个手指扣入瞎老人的眼窝,干瘦的身体从椅子上被提拎起来,重重的扔在地上。“才知道,有一个老朋友想着小兵,足足想了十年这么久。小兵很感动,感动到流眼泪。”他抹了抹眼角,“但他怎么就死了呢,等了十年,等不了这十钟分吗。”红棍子狠狠踹了地上的尸体一脚,长褂子里滑出一瓶打开的药与一封未开的信。
  棍子捡起信,拈着两角一下撕开。信封里是一张白纸,栗小兵左看右看,鼻子用劲嗅嗅。是一张白纸。他忽然弓起背抽搐起来,啊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三声大笑。
  “银诚河,你真是通天的本领,一个瞎子,在我眼皮底下弄了屋子,偷了娃子,递了刀子,送进庄子。”他举起桌上的书,向半空一扔,封线开裂,书页像天女散花般落下。“这麻麻点点的盲文,大湿地文盲很多,盲文可不得见。银诚河,你好棒啊!”栗小兵拿过身旁黑衣人的火把,往银诚河的尸体上丢去。他拍拍身上的灰,“该他妈回去了。瞎子有同党,得抓紧杀,别浪费功夫。”
  空气里飘出一股异味,呛鼻而浓烈。
  是…火药?!栗小兵猛地向门口扑去!
  轰隆一声巨响,茅草屋炸得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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